申请评价工作范围及相应支持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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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要素
水、气、声、固体废物、生态、核及放射性、电磁、水土保持、社会经济、人体健康
编号\内容
行业类别
申请理由
1
化工、石油及医药 本院是化学与化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;教授7人,副教授、高工18人;仪进行了15项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
2
轻工、纺织、化纤 本原是国家后勤工程检测中心(包括石油化工、建筑、建材、轻工、纺织工艺设备、餐品监测);高工12人;仪进行了亮相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
3
机械(含金属制品)、电子 本院有机械工程硕士点和机械工程系,教授、副教授20人;已进行14向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
4
交通运输 本院有建筑工程设计院(包括港码头设计);教授、副教授23人;已进行了6项该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
5
建筑、市政公共工程 本院有建筑工程实际院;教授、副教授23人;已进行了6项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
6
水利、水电 本院有均用水库、发供电专业,教授、副教授21人;已进行了3项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
7
社会服务 本院有建筑系(包括园林专业、建筑学专业)和后勤工程研究所,教授、副教授8人;已进行一项环境影响评价
8
区域开发 本院有部队营区规划专业;教授、副教授24人;已进行了3项该类环境影响评价


注:所申请的工作范围必须按附件《评价证书工作范围》中所划定的环境要素和行业名称填写,最多可申请8个行业.